
国家能源局收回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审批权
日期:2023-03-10 2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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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国家能源局收回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审批权
权威人士19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,针对陆上风电开发,由国家能源局制定的新的风电场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即将印发。该办法较核心的内容是国家能源局收回原属省级发改委的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审批权。
该人士介绍,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陆上风电场开发。按照之前的相关办法,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,由省级发改委审批,上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即可。5万千瓦以上的陆上风电场项目,需由国家能源局审批。迄今为止,国内上马的陆上风电场项目,有93%是由地方审批的。